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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女愛到百貨吃霸王餐 檢方如願以償求刑六個月以上 送他吃免費牢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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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爆料網

9 月. 10, 2024

高雄女兩年來吃 11 次霸王餐,檢方求刑六個月以上要他吃免費牢飯。

【記者爆料網 / 傅欣韓 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 27 歲洪姓女子,上個月到大遠百日式餐廳大戶屋吃了 1469 元,沒想到,結帳時卻雙手一攤擺爛喊沒錢,業者報警對洪女提告,雄檢偵辦時,發現洪女是吃霸王餐的累犯,近 2 年多次被法院判刑,檢方認為洪女毫無悔意,依詐欺罪嫌將她起訴,並具體求刑 6 月以上,讓洪女去牢裡吃免錢飯。

警方表示,8 月 1 日晚上 7 點 21 分許,接獲大遠百公司內大戶屋通報遭吃霸王餐,即派員趕抵現場。到場發現, 27 歲洪姓女子在大屋戶餐廳消費 1,469 元,飽餐一頓用完餐後、擺爛不付錢、而另洪嫌還在 8 月 29 日下午 2 點 13 分又大遠百內的泰式料理店瓦城報案,稱在餐廳消費 2,272 元,用完餐後,無能力付款。上述 2 案,警方抵達現場瞭解後,分別依詐欺罪嫌逮捕洪嫌偵辦,訊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雄檢偵辦後,認為洪女有多次吃霸王餐被判刑紀錄,足跡遍及南部百貨公司,2 年來至少十一次吃霸王餐,竟不知悔改,今依詐欺罪嫌將她起訴,並具體求刑 6 月以上,希望讓她在監獄關久一點,好好悔過,避免無辜業者再受害。苓雅分局呼籲,消費行為務必理性,切勿以身試法,上述行為已觸犯刑法詐欺罪,警方將持續針對不法行為嚴正執法,以維社會治安,保護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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