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陳瑩/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張姓男子因拒繳3,235萬綜合所得稅款,最終於9月26日遭高雄執行分署強制執行並送至管收所。該男子於105年收取公司發放的3,000萬現金股利及五筆土地,將土地登記於配偶名下,國稅局於110年核課其稅款及罰鍰,合計3,235萬餘元。張姓男子在稅捐調查期間,多次提領資產並贈與房屋予兒子,意圖脫產,國稅局無法阻止其行為,隨即移送高雄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高雄分署調查發現,張姓男子從109年起多次提領現金,總額達2,800萬元,且在多次傳喚說明時,聲稱資金用於收購水果並全數虧損,但無法提供證據。因其拒絕提出清償計畫,法院最終裁定准予管收。
高雄執行分署提醒民眾,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一旦成立,財產即屬強制執行範圍,不可任意處分或轉移,以免產生不利法律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