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文山第一分局指南派出所於113年10月16日上午,接獲民眾報案稱有人在廁所偷拍,立刻趕赴現場。警方到場時,現場被害人女學生指述她在使用廁所時,忽感覺後方有異樣,轉頭發現遭人用手機拍攝,被害人立即衝出並將隔壁廁所門壓住阻止嫌疑人逃出,隨即請周遭熱心同學協助報警。
警方現場聽完被害人陳述後,隨即依被害人指稱廁所門,將李嫌當場逮捕,惟現場檢視其手機影像已遭刪除,員警依法將手機扣案調查,全案詢後依刑法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嫌移請臺灣臺北地檢署偵辦。
文山第一分局呼籲,民眾在公共場所使用廁所,應觀察附近有無可疑人士,如廁前,注意旁邊廁所是否有可疑人士,如廁時,若發現有不明燈光閃爍,就可能遇偷拍,此時一定要鎮靜、不要慌張並立即以手機打110報警或大聲求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