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新聞葉柏成新北報導】今年8月份的巴黎奧運掀起國內運動風,同時帶動國內體育商機,為使民眾安心購買,新北市經發局針對轄內商家於7至9月間辦理運動商品專案抽查,讓民眾安心購買有保障,總計抽查598件,其中146件標示不合格,已依法要求業者下架並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將裁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公告業者名稱。
經發局長盛筱蓉表示,運動商品種類多元,主要包括運動服飾、各式球類、滑板等,但多數民眾在購買時往往只留意商品外觀及價格,鮮少注意商品是否有完整標示。
經發局提醒,無論何種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時,皆應符合商品標示法及其他相關標示基準規定,例如常見的球類(如棒球、籃球)、泳鏡、滑板等商品應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運動服飾類商品應分別符合「服飾標示基準」規範。
盛筱蓉指出,專案總計抽查598件,其中146件標示不合格,主要不合格原因,球類、泳鏡、滑板等商品主要缺失為未標示「製造商或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製造年月、主要成分或材料、原產地及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資訊;運動服飾類以未標示「製造商名稱、洗燙處理」為大宗。
針對抽查標示不合格商品,經發局已依「商品標示法」、「服飾標示基準」等規定,立即要求業者下架並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將依法裁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公告業者名稱。
經發局再次呼籲,商品標示的完整性是對於消費者權利保障,民眾在購買相關商品時,應留意所使用的商品品質與使用安全,購買前應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全商品,保障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