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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113年11月30日起須全面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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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報

10月. 29, 2024

【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113年11月30日起須全面領牌,請車主儘早完成領牌,未依規定領用牌照上路行駛,將處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旗山監理站持續配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加強攔查宣導,向民眾說明微電車應依規定領牌並遵守交通規則。
        旗山監理站表示,現有「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申請領牌,需準備車主身分證明文件、印章、新領牌照登記書、來歷或出廠證明、統一發票(發票遺失者得以切結方式辦理),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經實車查核合格後方得申請領牌。騎乘微電車時,駕駛人須年滿14歲、務必配戴安全帽、車速不得超過時速25公里、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擅自改裝,應定期續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保障用路人的安全。
        旗山監理站提醒車主,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投保等相關資訊,均可分別於高雄市區監理所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之「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查詢,歡迎車主們多加利用。(圖/ 記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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