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促進西屯區惠國段60、65地號等2筆抵費地活化利用,於民國92年與新國開發有限公司簽約設定地上權,由公司開發商場使用,合約已於去年12月4日到期,須拆除建物歸還土地。針對業者經多次函告仍未依約執行,市府為捍衛公權力已提訴訟;另為避免影響承租商家,台中市地政局副局長劉正倫今(10)日率隊前往放置告示,呼籲業者儘速依約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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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1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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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為促進西屯區惠國段60、65地號等2筆抵費地活化利用,於民國92年與新國開發有限公司簽約設定地上權,由公司開發商場使用,合約已於去年12月4日到期,須拆除建物歸還土地。針對業者經多次函告仍未依約執行,市府為捍衛公權力已提訴訟;另為避免影響承租商家,台中市地政局副局長劉正倫今(10)日率隊前往放置告示,呼籲業者儘速依約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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