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最為人嚮往的是臺灣人民的自由民主與人權,但是卻沒出現在這一天。這一天陳女早上七點多被一連串電話響鈴吵醒,電話那頭自稱員警的人上門帶她到警察局配合調查。原以為自己是證人,卻看到是一張拘票,陳女已經被列為嫌疑人和被告!雖然錯愕,陳女自覺沒有問題,沒找律師,便隨車到警局接受偵訊。從此每一天陳女日夜煎熬,無法相信自己會有這樣不公的遭遇被司法霸凌,夜夜難眠數不清的噩夢…… 陳女具碩士學歷,在媒體服務長達30年,工作認真,家庭小康。如何才能結束這個噩夢?諮詢法律專家和人權團體並聽建議後,陳女要勇敢站出來為自己發聲,為人民發聲,伸張正義,不要等到變成無可挽回的冤獄才來申訴,臺灣不要有第二個江國慶! 警察以指認亡者為由,強迫陳女看一整本厚厚的法醫的勘驗照片,一張張赤裸裸解剖後的人體器官照片出現眼前,一頁又一頁的器官特寫 宛如電影情節。指認?這是要指認器官嗎?指認這是不是認識人的器官嗎?指認亡者需要看一整本的器官照片嗎?看這些器官會知道這是不是自己認識的人?陳女想,這是我認識的人,不是一隻動物,更何況動物都要受到尊重,不應該如此對待,太不尊重人了。如此殘酷的事情,陳女沒想到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和今日的臺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