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1日辭職)涉貪被起訴,上月底獲台北地院裁定7000萬元交保,附加電子腳鐐監控,經台北地檢署以仍有勾串之虞、證人蔡壁如翻供等理由提起抗告,高等法院認定全案確有勾串之虞,1日裁定撤銷7000萬元交保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柯文哲被控涉入京華城容積及政治獻金兩弊案,2024年9月5日羈押禁見於台北看守所,同年12月26日被北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刑法》公益侵占、背信等4罪起訴,北院27日召開移審庭,訊後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由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無息出借保金,黃的妻子高翔擔任具保人,同日獲釋。
北檢不服,提起抗告主張柯文哲曾任台北市長,又是民眾黨主席,對於全案近90名證人有高度影響力;工作場所跟犯罪事實幾乎完全重疊,無法避免接觸證人;3名子女都在國外,案發前有出國意圖,有逃亡可能性;加上全案爆發後,柯文哲有勾串與滅證的行為,還指示隨行秘書許芷瑜(橘子)出國,至今未歸,種種因素都顯示柯有羈押必要。
高等法院採信北檢的部分主張,質疑北院未具體說明為何透過具保等手段就可避免柯文哲逃亡?3000萬元交保與柯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額是否相當?是否足以形成相當拘束力?上月29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北院同日重開羈押庭,柯文哲表示9月間就想辭黨主席,承諾將在1周內完成辭任,以降低接觸證人的機率,獲得合議庭買單,裁定7000萬元交保,附加穿戴電子腳鐐及手機監控。
由於首次交保的3000萬元是黃國昌借的,還傳出柯的妹妹柯美蘭發動募款要求小草捐錢給柯辦保,引發法官質疑保金非柯文哲所有、沒有拘束力,因此本次加保的4000萬元(不含首次交保3000萬元)由柯文哲配偶陳佩琪所支出,並把具保人從高翔換成陳佩琪,日後判決確定柯文哲若未逃亡,7000萬元可全數領回,還有利息可領,利率按活期存款計息方式及台灣銀行活期存款牌告利率計算。
柯文哲去年12月30日再度獲釋,未料隔天身為證人的民眾黨前立委就翻供,稱她未指認柯文哲行動硬碟內記載帳目的電腦使用者「wen」是柯,被北檢認定與筆錄不同,據此二度向北院提起抗告,主張柯有實質影響力,確可能干預證人的證詞。
高院審查後,認定北檢的主張可採,全案被告與證人確有勾串之虞,1日撤銷7000萬元的交保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北院將由同一合議庭審理,擇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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