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縣府表示,東港安泰醫院的安檢申報都委由同一家專業機構簽證為「合格」,但這場大火讓超級違建現形,縣府已針對簽證不實裁罰6萬元,並對於東港安泰未經核准變更擅自使用建築物裁罰30萬元;此外,縣府與東港鎮公所實際勘查後,依程序完成違建查報。 
由於院方在D棟大樓違建樓層達二層以上提供營業,內部設置醫院維生系統,包含緊急發電機、其他相關供電、供氧設備,違建規模及違規使用情節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甚鉅;縣府在完成行政程序,確認屏東地檢署調查東港安泰醫院火警案已無證據保全必要,加上目前建物內無病患或工作人員,決定以專案方式優先執行拆除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