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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糾紛亮刀槍 警速壓制你踉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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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新聞網

1月. 04, 2025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長王崇倫。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於114年1月3日凌晨接獲1名余姓男子報案,其稱朋友遭人限制自由,且對方手上有槍枝及刀械一案,警方獲報後立即以優勢警力趕赴現場查處。

經警方了解,余男因積欠犯嫌陳姓男子新臺幣7,000元未歸還,今日余男便與李姓男子前往陳男家中商討還錢事宜,過程中因起口角爭執,陳男手持空氣槍及刀械恐嚇余男及李男還錢,當下余男以要下樓領錢為由離開現場至超商報警。

警方到場時,陳男一度拒絕開門,警方考量在內遭限制自由之李男有人身安全疑慮,遂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8條,請119消防隊人員執行破門任務,進入現場後見李男與陳男於屋內談話,現場無人受傷。

另警方在陳男同意搜索下,於屋內查獲空氣手槍2把、彈夾2個及瓦斯罐、BB鋼珠彈、毒品咖啡包6包等相關違禁物品,警方依規定予以扣押,並以現行犯逮捕陳男。全案訊後,將陳男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大安分局呼籲,民眾遇有任何糾紛情事,應循正當法律途徑解決,警方絕不容許任何暴力事件發生,對於任何不法,將依法究辦,以維護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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