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陶泰山編輯
中新社報導,俄聯邦政府批准對31家歐美能源企業實施報復性制裁的法人實體名單,總理米舒斯京簽署的政府令和制裁名單11日在法律信息官方網站上公佈。
文件指稱,根據俄總統5月3日簽署的法令,政府確定並批准實施特別經濟措施涉及的外國相關法人實體名單。名單中包括德國、英國、法國、奧地利、瑞士、比利時、義大利、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亞、羅馬尼亞、波蘭等歐洲國家,以及美國和新加坡的共31家供應和銷售俄天然氣的公司。俄天然氣公司的前歐洲子公司、地下儲氣設施的經紀商和運營商也在制裁名單之列,俄氣已於4月份退出前述公司的業務。
文件規定,禁止俄方與名單上的企業進行交易,其中包括這些企業作為參與方或受益人進行的支付、證券交易;根據這些企業的授權或其利益,名下或租用船隻進入俄港口的交易等。
總統普丁3日簽署法令,對部分國家和國際組織的不友好行為採取報復性特別經濟措施,禁止各級政府機構,以及受俄聯邦法律管轄的所有機構、法人和自然人與俄方措施涉及的外國法人和個人履行合同、義務或金融交易。法令同時要求政府在10日內確定措施所涉國家和組織及個人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