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新聞記者 王萓蓁/高雄 報導】議會今 (17) 日舉行程序委員會議,同意上程市府提案計 40 案;唯市府為推動數位轉型及發展智慧城市成立「智慧城市發展委員會」提出組織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經程委會議決由市府於 4 月 25 日前向議員溝通後再送議會審議。
第 4 屆第 15 次程序委員會議由議長康裕成主持,黃香菽、劉德林、陳明澤、邱俊憲、陳善慧、朱信強等議員與會,討論市府提案計 41 案提付大會相關事宜。
市府提案包括民政類 2 案、社政類 1 案、財經類 14 案、教育類 7 案、農林類 2 案、交通類 2 案、警消衛環類 5 案、工務類 4 案及法規案 4 案;其中,市府人事處提出「高雄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第十七條」修正草案」引發熱烈討論。
市府人事處表示,為引領數位轉型及實現智慧城市願景進行組織整併,提出市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案,將於 9 月 1 日成立智慧城市發展委員會。邱俊憲議員建議智慧城市發展「委員會」修正為「局」,將更為適切與直觀。
劉德林議員表示,毒防局和青年局業務是否落實到位受質疑,建議整併再造,並因應 AI 時代成立智慧城市發展局;黃香菽、朱信強議員亦認為有些局處表現不佳及業務重疊,建議回歸原局處,以符實際需求;陳明澤議員認為可研議將智慧城市發展功能歸於經發局業務。
與會議員對「高雄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第十七條」修正草案是否同意上程,各有意見,經程序委員會決議由市府於 4 月 25 日前向議員溝通再送議會審議。
議長康裕成強調,考量市府組織再造需求及時效性,期盼市府向議員充分溝通及取得共識,再依程序委員會決議送議會。
程序委員會同時排定 5 月 1 日及 5 月 23 日兩日專案報告議程,將分別請文化局做「文化局所屬行政法人營運效益」專案報告及環保局做「ICLEI 業務功能」專案報告。(相片來源 / 高市議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