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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門口「發呆」露餡!越南男滯台一年多 警識破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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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新聞

3 月. 20, 2025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一分局公益派出所員警於 114 年 2 月 23 日晚間執行臨檢勤務時,在中區綠川西街 135 號 6 樓一間夜店外,發現一名外籍男子舉止異常,經查證後,竟發現其已逾期停留台灣超過一年,隨即依法移送移民署臺中專勤隊處理。

據瞭解,當晚一分局員警前往東協廣場執行臨檢勤務,並進入 6 樓一間夜店進行聯合稽查時,發現該名外籍男子獨自坐在夜店外的沙發上,面對警方到場,他既未逃跑,也未主動配合檢查,對於警方要求出示護照或居留證亦毫無反應,全程一語不發。員警見狀不敢掉以輕心,立即要求男子提供姓名及生日,經詳細查詢,發現該男子姓梨 (32 歲),來自越南。他於 112 年 8 月 9 日持旅遊簽證入境台灣,原定應於 14 天後(112 年 8 月 23 日)離境,但卻非法滯留台灣,至今已逾期超過一年。進一步調查發現,梨男身上沒有手機、沒有錢包,無明顯經濟來源,長時間隱匿於台灣,且在警方到場後仍未有逃跑意圖,種種跡象顯示,他可能已走投無路,才選擇被動面對查緝。警方隨即依法將其移送移民署臺中專勤隊續辦。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第一分局分局長尤啓南提醒,民眾切勿聘用未經勞動部許可的非法移工,若經查獲,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將面臨新台幣 15 萬至 75 萬元的罰鍰;若 5 年內再犯,則涉及刑事責任,最重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 120 萬元以下罰金,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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