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八大藥業公協會發函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建議廠商所交藥品有效期限調整為5個月以上;並要求廠商所交藥品滯用或屆臨有效期限3個月內,應於機關通知之翌日起2日內調換合格新品,更換同等品或照原採購單價退回。八大藥業公協會認為,末效期3個月內由廠商無條件更換或退回,是對採購單位最大的保障。 為共同解決醫院缺藥風暴及維護醫病權益,去年12月31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也函覆台北市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有關建議調整本會藥品集中採購案驗收條款之有效期限至8個月以上一案,將納入本會115-116年藥品集中採購案辦理。」 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支持醫療院所放寬採購藥品效期,疫情後全球藥品原物料匱乏,台灣缺藥問題是醫藥界共同困擾,藥商爭取進到醫院藥庫效期5~8個月以上是合理的,畢竟面臨藥價被砍利潤變低及進口困難等情形,政府應出手幫忙。「政策不要硬梆梆鐵板一塊」,否則因政策規定導致藥商不願進藥,民眾無藥可用,受苦的還是民眾。 黃金舜說,藥業協會要求廠商對3個月內的末效期藥需做回收保證,如此做法更可保障民眾用藥安全。他並提醒,政府及藥師可多宣導民眾盡量在藥品有效期內服用完畢。 知名的整合醫學專科醫師姜冠宇認為,這樣的改變對整體藥品的效期管理,可以讓缺藥潮供貨問題改善和更穩定。當然嚴格的效期管理與合約規範,有助於確保藥品質量,維護病患安全;但如果相關規範太嚴苛,可能使得一些生產商退出市場或減少產能,影響藥品整體供應。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維護病患需求權益 八大藥業建議:調整採購藥品有效期限5-8個月以上
去年10月,八大藥業公協會發函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建議廠商所交藥品有效期限調整為5個月以上;並要求廠商所交藥品滯用或屆臨有效期限3個月內,應於機關通知之翌日起2日內調換合格新品,更換同等品或照原採購單價退回。八大藥業公協會認為,末效期3個月內由廠商無條件更換或退回,是對採購單位最大的保障。 為共同解決醫院缺藥風暴及維護醫病權益,去年12月31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也函覆台北市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有關建議調整本會藥品集中採購案驗收條款之有效期限至8個月以上一案,將納入本會115-116年藥品集中採購案辦理。」 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支持醫療院所放寬採購藥品效期,疫情後全球藥品原物料匱乏,台灣缺藥問題是醫藥界共同困擾,藥商爭取進到醫院藥庫效期5~8個月以上是合理的,畢竟面臨藥價被砍利潤變低及進口困難等情形,政府應出手幫忙。「政策不要硬梆梆鐵板一塊」,否則因政策規定導致藥商不願進藥,民眾無藥可用,受苦的還是民眾。 黃金舜說,藥業協會要求廠商對3個月內的末效期藥需做回收保證,如此做法更可保障民眾用藥安全。他並提醒,政府及藥師可多宣導民眾盡量在藥品有效期內服用完畢。 知名的整合醫學專科醫師姜冠宇認為,這樣的改變對整體藥品的效期管理,可以讓缺藥潮供貨問題改善和更穩定。當然嚴格的效期管理與合約規範,有助於確保藥品質量,維護病患安全;但如果相關規範太嚴苛,可能使得一些生產商退出市場或減少產能,影響藥品整體供應。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維護病患需求權益 八大藥業建議:調整採購藥品有效期限5-8個月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