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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4女童見到姊夫害怕躲避 母親詢問揪狼婿性侵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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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EWS匯流新聞網

3月. 28, 2025

小4女童見到姊夫害怕躲避 母親詢問揪狼婿性侵惡行 211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就讀國小4年級的女童小美(化名),過去曾遭自己二姊夫阿財(化名)性侵,某日二姊夫載二姊返家時,她嚇得跑進房間躲起來,母親覺得有異詢問小美,小美才將事情說出,並告訴母親,姊夫曾拿刀恐嚇她,如果她把性侵的事告訴母親,就要殺害她,小美母親氣憤報警,全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阿財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財與被害人小美的二姊在2023年4月底結婚,阿財明知小美為未滿14歲女子,竟於2023年3月29日深夜23時許,以小美肚子餓名義,自小美住處騎機車單獨搭載小美外出到超商購物後,再載往附近一處村里社區發展協會後方空地,命令小美以面朝上姿勢仰躺在地,強行褪去小美長褲及內褲後,先以手撫摸小美下體,再以左手中指對小美強制性交得逞。

阿財得逞後告訴小美,若敢告訴母親的話,就要讓她不能每天回家,並且會拿刀殺死她等,以致小美心生畏懼而不敢反抗,之後阿財再騎機車搭載小美返回住處。

同年4月7日當天,阿財騎機車載妻子返回小美住處時,小美看到阿財的出現,驚嚇的跑回房間躲起來,母親見狀感覺怪異,等阿財離去後詢問小美原因,小美才將事情原委說出,母親知道小女兒竟遭二女婿性侵,氣得提告。

法院開庭時阿才辯稱:「當天我會帶小美出去,是因為丈母娘跟我老婆說小美肚子餓,叫我去幫忙買她們的晚餐」。另外在準備程序時又稱:「因為老婆叫我去幫她買香菸、飲料,老婆叫我帶小美一起去買,我就騎機車載小美一起去超商買,但第一家超商買不到2人要的冰淇淋,所以我就載著小美再去另一家買,買到之後就直接回小美家了。」

阿財的說法避重就輕,合議庭也認為他所述前後不一,已有可疑。檢視相關影帶等證據後,認為他的供詞不足採信,判處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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