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 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上訴二審後,合議庭認為立法院組織法第 32 條第 1 項規定違憲,聲請釋憲遭裁定不受理,高院今(21)日再度進行準備程序,受命法官郭豫珍諭知檢察官、被告、辯護人,聚焦在本案的攻防的核心,讓審理期日能夠有效率,不要浪費時間。
由於台北地院去年 7 月 26 日裁定高虹安限制出境、出海 8 個月,期限已經屆滿,檢方聲請對高繼續限制出境、出海。對於檢方的聲請,高虹安表示「尊重法官」,高的辯護律師則主張沒有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性。法官諭知,合議庭將在評議後裁定。
此次高虹安、高的前公關主任「水母」王郁文皆有聲請調查證據,包含傳喚 5 位高虹安的前國會助理作證,以釐清助理聘僱和費用支出等問題,並對於立委和助理間勞雇關係等實務和法律意見,向立法院函詢,並聲請傳喚立法院法制局局長詰問。
由於王郁文將在 5、6 月間有度假行程,加上檢察官 6 月與 8 月也有公務,法官諭知 7 月 28 日再行最後一次準備程序,並預告會連定 4 個審理期日。
法官郭豫珍要求檢察官、被告、辯護人,聚焦在本案的攻防的核心,再次檢視聲請調查的證據有沒有必要,若有必要就扣集辯護的核心,講出能夠打動合議庭的核心辯論。
郭豫珍並引用美術史介紹的影片指出,4 分 48 秒的影片,可以把千年的美術史講得非常的透徹,本案的行為時間、行為事實就這麼短,跟千年的美術史比起來實在是太渺小,如果 4 分 48 秒的影片可以描述千年的美術史讓觀眾、讓聽者清晰一目了然,那本案的上訴審,應該 5 分鐘就可以講出重點,不管是詰問證人還是辯論。庭訊進行 20 分鐘就結束,7 月 28 日上午將再進行最後一次準備程序。
照片來源:CNEWS 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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