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催繳通知繳納期限至12/31止

Vendor Icon

台灣好報

12月. 04, 2025

▲手機線上繳納汽燃費流程。

【記者 王雯玲/高雄 報導】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催繳通知書,於114年11月下旬已陸續寄出,主要對7月份開徵後至今尚未繳納燃料使用費的車主進行通知作業,繳納期間為11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止。

高雄區監理所表示,尚未繳納汽燃費者,可利用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 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汽燃費查詢及繳費」或至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多媒體機器查詢欠費並繳費、或利用行動支付,例如:一卡通MONEY、元大銀行、永豐銀行、台北富邦銀行、街口支付、嗶嗶繳、悠遊付、全支付、蝦皮購物、橘子支付等APP繳納。

高雄區監理所提醒您,不依規定繳納燃料使用費者,將處新臺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經通知逾期仍不繳納者,將依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請車主按時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圖/記者王雯玲翻攝)

author avatar
台灣好報
『好報』報系:《#台灣好報》《#兩岸好報》 ◎看好報 • 有好報◎ ◎新媒體5.0 • 最優質報◎ 『好報粉絲團』FB搜尋《台灣好報》 『好報視頻』YouTube搜尋《台灣好報》 YAHOO!、PChome、LIFE、YamNews、Match、Google News、OwlNews新聞也看得到喔!
donate plan

充電計畫

喜歡這篇文章嗎?歡迎幫作者充電,好內容值得更多人支持

瞭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