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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燃料費已屆催繳期限 多元管道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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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好報

12月. 28, 2023

【記者王雯玲/高雄報導】112年汽車燃料使用費尚未繳納的車主請留意,高雄市區監理所已寄發112年度催繳通知書,繳納期限至113年1月2日止。

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您,車主未依限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超過限繳日將會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以新臺幣300至3,000元罰鍰及移送強制執行。

收到催繳通知書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等APP線上繳納。

未收到催繳通知書又不確定是否已繳納汽燃費的車主,除可向各地監理機關洽詢外,亦能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即時查詢,或在超商多媒體機查詢、補單及繳費。

高雄市區監理所同時鼓勵車主於「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轉帳扣繳,免申請會員即可申辦,避免因遺忘繳費而受罰,省時又方便。

〈112年燃料費已屆催繳期限 多元管道繳納〉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台灣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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