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今(20)日於苓雅區某大樓進行水電工程作業時,發生6名勞工受傷職災一案,經勞檢處初步調查,研判係雇主未使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而肇災,違反職安法第6條第1項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勞檢處已勒令現場停工,並移請地檢署追究雇主刑責。
勞工局亦指派專人協助傷者後續醫療事宜,並確保其職災補償權益。
勞工局呼籲各事業單位對於從事低壓電路檢查、修理等活線作業時,應使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以維作業安全。(圖:記者宋祥霖翻攝)
〈高雄大樓進行水電工程作業 6名勞工受傷職災〉這篇文章最早發佈於《台灣好報》。